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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众网·海报新闻记者 董波 通讯员 冯林 烟台报道
记者从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、烟台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,4月2日10时40分,烟台市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和降雨、降温预报:受江淮气旋和冷空气共同影响,预计3日夜间到5日夜间,烟台市将出现一次明显的大风、降雨和降温天气过程。预计4日凌晨到夜间,全市有中到大雨,南部地区(海阳、莱阳、莱州等地)局部暴雨。3日夜间到5日白天,东南风转北风,烟台市沿海海面最大风力7~8级阵风10~11级,陆地6~7级阵风8~9级,5日夜间偏北大风将逐渐减弱。4日白天开始气温将明显下降,过程降温幅度5~7℃,预计6日早晨的最低气温4℃左右。为切实做好大风降温降雨天气安全防范工作,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4月2日晚,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、烟台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《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降雨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指出,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此次大风降温降雨天气过程变化趋势,加密监测频次,强化会商研判,及时精准发布预报预警信号,为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,实时研判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,及时发布临灾预警信息。第一时间将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短信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短信、微信等媒介通知到区市、镇街、村居、企业、船舶、居民,确保预警到户到人,做到全覆盖、无遗漏,有针对性地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,要紧盯抓牢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。重点行业领域要有针对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精准管控各类安全风险。海上安全领域,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“逢七不开”制度,迅速通知出海渔船根据风力等级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回港避风,交通运输、海洋渔业、海事等部门要加强海上交通动态监管。建筑施工领域,重点抓好防风、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,大风蓝色预警期间立即停用塔吊、升降机等机械设备,严禁从事各种室外、露天施工作业。各级住建、城管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相关部门(单位)及时加固围板等临时构建物、广告牌等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对危旧房屋、工棚、室外广告宣传牌、路边树木、电线杆等及时进行防风加固,防止出现坠落、倒塌、触电等事故。矿山领域,严格执行大暴雨停产撤人制度,加强矿井采空区、塌陷区、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、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,坚决防止溃水淹井、溃坝漫坝事故发生。交通运输领域,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,强化现场指挥、交通引导、限速限行等措施,必要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;航空、铁路、公路运输等单位要提前做好安全防范预案。文化旅游领域,要强化旅游景点安全监管,提醒游客减少户外活动,必要时关停景区内高空游乐设施。农业生产领域,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防雨防降温工作,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。森林防火领域,清明节临近,各级要密切关注森林火险形势和大风影响,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,严格火源管控,开展隐患排查,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。其它行业领域,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,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各部门(单位)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,紧盯大风降温降雨天气过程发展趋势,随时掌握灾情信息,确保通信联络畅通。发生紧急突发事件,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;同时规范信息报送工作,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、准确性,重大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,靠前驻防、昼夜备勤,一旦出现紧急情况,要迅速出动、有效应对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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