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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初以来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始终牢牢把握“公正与效率”主题,严格落实省高院“135+N”常态化监管机制,始终围绕长春地区审判质效“双优计划”,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助推两级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开展。
常态化开展审判态势分析。2022年起,审管办常态化落实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机制,责成专人对照省高院具体工作任务和本地区质效目标,分析趋势,发现问题,提出优化建议,并于月初向审判委员会汇报全市法院和长春中院本级审判运行态势,为提升审判质效提供有效决策建议,为党组部署工作提供数据支撑。2023年1-5月,全市法院结案率位列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1位,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、生效案件被发改率等4项核心指标位列全省各地区第1位。
精细化调度长期未结案件。认真落实今年年初院党组部署的旧存案件清理任务,出台旧存案件清结专项行动方案,明确时间表、路线图,对照未结案件台账逐案销号。对两级法院长期未结诉讼以及久押不决案件进行调研,每周调度清理进度,汇报工作进展。对复杂疑难案件坚持一案一策,层层压实责任,尽快实现旧存案件应结尽结。截至5月底,全市法院旧存案件清理进度达73.33%。
规范化开展审判流程管理。在对审限管理问题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,修订关于审限管理的制度规范,综合运用定期通报、逐案调度等方式规范审限变更情形,规范审限审批权限和流程。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工作的规范、促进作用,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百起案件质量评查要求,实现评查结果的转化利用。建立健全评查工作考核长效机制,将案件质量评查纳入法官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评价。截至目前,全市两级法院已实现评查法院全覆盖、案件类型全覆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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